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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“十五”重大科技专项
武汉市汉阳地区水环境质量改善技术与综合示范
项目背景】
武汉市副市长袁善腊赴京参加城市遴选答辩会
    “十五”期间,党中央、国务院根据我国水污染治理的现实和长远需求,将“水污染控制技术与治理工程”列为12个重大科技专项之一,并将“城市水环境质量改善技术与综合示范” 作为其中重要的研究内容。2002年,拥有百湖资源、独具滨江滨湖特色的武汉,以首创的“水经济”理念和科学的整体方案在全国城市遴选答辩会上脱颖而出,成为首选示范城市,实施“武汉市汉阳地区水环境质量改善技
术与综合示范”项目(即 “武汉水专项”)。
     国家科技部与武汉市人民政府会同国家建设部、环保总局和水利部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。国家有关部委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共同组成项目领导小组,设立项目技术专家组。国家科技部无偿提供科研经费2500万元,武汉市政府匹配5000万元用于该项目的技术研究开发,并实施相应的示范工程。
    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,国家科技部首次采用了科研项目业主制的运行管理模式,武汉碧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业主公司,主要负责组织技术开发、示范工程建设、维护和管理,并享受由此带来的收益,达到研、建、管的有机结合。